如果問題是“西紅柿是蔬菜還是水果”,估計爭議不會太大:西紅柿可以煲湯,可以炒雞蛋,雖然也有人喜歡生吃西紅柿,但是畢竟它的蔬菜屬性略高于水果屬性??墒鞘ヅh看上去跟櫻桃沒什么兩樣(也正因此得名“櫻桃番茄”),味道更是香甜鮮美、風味獨特,而且還可以做成蜜餞!簡直是天生一身的水果氣質。
問題:圣女果是蔬菜還是水果?
答:先來看看西紅柿是怎么被“驅除”出水果之列的。
西紅柿是蔬菜還是水果,這個問題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國曾鬧上了最高法院。原來,按照美國1883年的關稅法,進口蔬菜要繳納高達10%的關稅,而水果則不用。當時紐約海關將西紅柿歸類到蔬菜,這意味著進口西紅柿需交重稅。英國商人約翰·尼克斯1895年從西印度群島運來一批西紅柿準備進口美國,有意鉆空子的尼克斯堅定認為西紅柿是水果,據(jù)理力爭:西紅柿有豐富的果汁,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備的;同一般蔬菜不一樣,它可以生食,形狀色澤也都應當屬于水果范疇。

雙方為此爭執(zhí)不下,最后只好把它作為“被告”,送進美國高等法院接受審判。
經過審理,法院一致判決:“正像黃瓜、大豆和豌豆一樣,西紅柿是一種蔓生的果實。在人們通常的談論中總是把它和種植在菜園中的馬鈴薯、胡蘿卜等一樣作為飯菜用;無論是生吃還是熟食,它總是同飯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樣?!睆拇?,西紅柿才法定為蔬菜,成為人們餐桌上的佳肴。
西紅柿蔬果之爭之所以要鬧到法庭,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涉及到利益問題。而法官的裁定,也是根據(jù)“在貿易中的詞語釋義”這一點,認為西紅柿屬于蔬菜。
我們再來看圣女果。圣女果,亦稱“小西紅柿”,茄科,是番茄大家族中的成員之一,原產地是南美洲的秘魯、厄瓜多爾和玻利維亞。我國上海地區(qū)多稱之為“櫻桃番茄”,其主要是因其果型小,形似櫻桃。大多數(shù)情況下,圣女果都被當成水果食用。
“被當成”水果,意味著人們還沒有普遍承認圣女果是水果。
要成為水果,一般得具備三個條件:可生吃、多肉多汁、包含植物的種子。蔬菜一般取自植物的根、莖、葉等部分,可以烹調做菜,還囊括了各種因為不能生吃、不夠甜等原因而被驅逐出水果家族的植物果實成員。
其實西紅柿滿足水果的三個必要條件,但因為人們多將之烹熟食用而成為了蔬菜;而圣女果,因為多被生吃則被視為水果。
實際上,“蔬菜”和“水果”本就不是一種科學的分類方法,并沒有嚴格的區(qū)分界線,所以當我們談論某種植物果實是蔬是果之時,更多的是一種習慣。按照蔬菜和水果的定義,圣女果既是蔬菜又是水果:蔬菜,可以食用的植物或菌類——它是可食用的植物;水果,植物的果實或某些器官可食用——它當然也是可食用的果實。
有一個詞匯叫作“果蔬兩用”,特別適用描述圣女果。所以我們完全可以說它既可蔬又可果?;蛘呶覀兛梢愿鼨C智一點:生吃時它就是水果,熟吃時它才是蔬菜。(趙魯整理)